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认真贯彻实行。
一、评选范围
2018年7月前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爷爷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取新常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在相同学段,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
(1)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2)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在相同学段,获得过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学问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实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5)在相同学段,获得过院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4、破格推荐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系别 |
人数(不包括2017级)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备注 |
经济系 |
1536 |
3 |
1 |
1 |
|
文法系 |
755 |
1 |
1 |
1 |
|
会计系 |
2028 |
4 |
2 |
2 |
|
电子信息系 |
1007 |
2 |
1 |
1 |
|
管理系 |
1350 |
3 |
1 |
1 |
|
资源环境系 |
581 |
1 |
1 |
1 |
|
护理系 |
497 |
1 |
1 |
1 |
|
合计 |
7754 |
15 |
8选4 |
8选2 |
|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编辑待遇。
五、程序和要求
1、评选程序
(1)各系成立省级先进评选工作小组,组织师生学习上级文件及本通知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评选结果需经本系省级先进评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我院班集体建设。
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学院文件、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各系公示栏、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3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系永久性档案,以备检查。
(2)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系根据推荐名额将推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组织召开由学院学生主管领导参加的学生工作联席会议,通过投票选举优秀学生干部4名,先进班集体2个,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及单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后,上报河北省教育厅。学院将在学生处公示栏、办公楼、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校园网等不少于4处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河北省教育厅文件、推荐指标、推荐结果。
(3)个人填写评审表后,辅导员和系党总支书记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系公章。
(4)备选先进班集体的单位须填写《威尼斯在线app下载华信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申请表》(见附件3)。
(5)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2、评选要求
(1)各系各辅导员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院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1-2),必须为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不准单面打印。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或单位要分别撰写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并列出具体的业绩和获奖情况,一式一份,辅导员和系党总支书记在事迹材料上签字并加盖系公章。
(4)候选人投票结果(见附件4),一式一份,班长、团支部书记、辅导员和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系党总支委员会公章。
(5)成绩单需辅导员、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系公章。
(6)各系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229302760@qq.com,于20日之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生处。
附件: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